滨州门诊大病资格如何确认

导语 滨州门诊大病资格如何确认?参加医疗保险后,门诊大病资格如何确认?滨州本地宝为您解答。

  滨州门诊大病资格确认:

  根据鲁社保发[2008]9号文件的规定:需要在门诊进行尿毒症透析、恶性肿瘤放化疗及相关治疗、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及精神病患者(以下简称门诊大病),应首先办理资格备案确认。由患者所在单位填写《省直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资格备案确认表》,附相关病种出院记录,同时提供以下材料:

  恶性肿瘤需要提供病理检查报告单,无病理报告的需提供明确的临床诊断,明确支持诊断的实验室检查报告(如CEA、AFP等)、放射性检查报告(X线、CT等)、超声检查报告或其他特异性检查报告,以及临床医师对肿瘤的治疗方案。白血病患者需提供骨髓检查报告。

  器官移植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。

  尿毒症患者需提供3个月内3次以上肾功能化验单。

  精神病患者需由专科医院(省精神卫生中心)提供相关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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